凤凰古城加大整治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发布: 2012-6-19 13:08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65次
6月初以来,为整顿凤凰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凤凰旅游旅行社组团报价行为,按照凤凰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旅游部门牵头,物价、执法、文广新、工商、交管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在城北、凤凰广场、道门口、北门码头等地对游玩古城景区的旅行社团队进行检查,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据统计,联合检查组在此次整治行动中站点检查旅游团队平均50余次/天,对凡旅行社经营凤凰古城游中的行程内没有包括古城九景的,一律按旅行社组团人数补足门票。
6月11日至12日,凤凰县物价局还先后出台了凤价字〔2012〕9号、凤价字〔2012〕11号文件,文件制定了凤凰旅游精品线路旅行社组团指导价格及组团最低成本价;规定凡旅行社经营凤凰古城游,行程内必须包括古城九景;陈斗南宅院、朝阳宫、天王庙、天后宫等景点暂停营业,待省物价局核准门票价格审批完成,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后,方可继续经营;规定各旅行社不得宣传、推介和营销以演艺等项目为名,实际销售景点门票的景区(景点),不得以该类游览项目充当凤凰民族文化游,误导消费者;要求凡旅行社经营凤凰旅游线路,组团报价和最低成本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并实行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更改行程和加收任何费用。严禁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行为。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凤凰县旅游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