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部署贯彻落实旅游法
发布: 2013-8-27 21:50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14次
8月19日,武陵源旅工委办公室向其各成员单位和各旅游企业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武陵源区旅工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旅游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迅速组织旅游执法人员,对旅游法进行认真学习,特别是要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真正掌握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二是有效开展宣传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进景点、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对全区科级干部培训、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培训、旅游企业员工培训,并组织一次学法考试,举办一期旅游法专题研讨班,开展一系列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旅游法》文本,使广大从业人员、旅游者能全面了解、及时掌握旅游法的内容规定,切实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增强旅游者依法旅游、依法维权意识。(唐纯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