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举行
发布: 2012-3-05 15:54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人民日报 | 查看: 2156次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78人。截止到3月3日,已经报到的代表2946人。出席预备会议的代表272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吴邦国在主持会议时宣布: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5日召开,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全部就绪。
吴邦国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的职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完成好大会的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预备会议经表决,选举产生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170人组成,王兆国为大会秘书长。
根据预备会议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170人,出席16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首先推选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4日上午闭幕,会期9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李建国、王万宾、胡康生、李肇星、赵胜轩、尤权为大会副秘书长。李肇星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表决,决定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9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