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
发布: 2010-4-26 14:18 | 编辑: 张家界资讯 | 来源: 张家界日报 | 查看: 2575次
近日,市物价局召开文化景点和文化演艺场所门票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和告诫各文化景点和文化演艺场所必须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诚信经营,不搞低价销售等恶性价格竞争。
近期,我市个别文化演艺场所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没有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存在低价竞争和擅自扩大门票价格优惠幅度的行为。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市物价局将其列入旅游价格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文化景点和文化演艺场所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现行的门票价格;对旅行社的优惠幅度必须严格按30%执行,不得突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搞好门票价格公示。对凡是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现场罚款5000元;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有违法行为但无违法所得的,将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期,我市个别文化演艺场所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没有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存在低价竞争和擅自扩大门票价格优惠幅度的行为。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市物价局将其列入旅游价格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文化景点和文化演艺场所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现行的门票价格;对旅行社的优惠幅度必须严格按30%执行,不得突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搞好门票价格公示。对凡是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现场罚款5000元;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有违法行为但无违法所得的,将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