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委发布《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标准
发布: 2015-2-09 11:28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85次
国家标准委9日发布《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和《旅行社服务通则》2项国家标准,将于今年8月4日起实施。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对组团社出境旅游产品提出了具体的产品要求和设计要求,规范了组团社《旅游产品计划说明书》具体内容;对营销服务、出境旅游组团合同文本、组团社的履约义务、安全保障义务、领队接待服务以及应急问题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包括奖励旅游和同业合作两种新兴业态的服务作出了特别规定。
该标准要求组团社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该标准还要求组团社对旅游者的投诉应认真受理、登记记录,依法作出处理。组团社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旅游者投诉。对于重大旅游投诉,组团社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出面处理。组团社应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制度。
《旅行社服务通则》国家标准对旅游产品的基本分类、新产品开发、产品说明书、产品设计等提出了要求;从营业环境、销售人员、销售原则、销售方法、报名手续等方面对产品销售作出了规定;从服务的具体环节、发生争议的处理、导游领队的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方面对旅游服务进行了规范;强调了旅行社应当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引导旅行社规范发展。
该标准还规定,对旅游者进行行前告知与安全提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导游、领队不应以任何借口脱离团队,中断提供旅游服务,损害旅游者权益。(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