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全面开展森林限额采伐自查工作
发布: 2012-8-23 13:3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200次
自8月份以来,永定区为了迎接国家林业局今年9月份对该区森林限额采伐情况的核查工作,该区林业部门认真组织,对全区去年以来的限额采伐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经查明,全区2011年度完成采伐林木总面积为1364.134公顷,采伐林木的蓄积合计为54935.8373立方米,其中主伐蓄积合计为48209.4046立方米,占主伐年限额57%;抚育采伐蓄积3595.363立方米,占抚育采伐年限额6.6%;更新采伐蓄积2881.897立方米,占更新采伐年限额30.7%;其他采伐蓄积(包括低产低效林改造、征占用林地采伐、病虫害防治采伐、盗伐滥伐和四旁树采伐)249.1763立方米,占其他采伐年限额0.7%(其中,低产低效林改造蓄积6.9713立方米,占低产低效林改造年限额0.02%)。从而使我区严格地执行了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蓄积总量、各单项指标均没有突破省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
为了确保全区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永定区林业部门严把三道关:一是把好采伐管理关。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林木外,所有林木的采伐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二是把好监督管理关。木材生产严格做到伐前设计、伐中交拨、伐后检查验收。并加大对检查反映的问题整改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三是把好流通管理关。建立健全木材运输证领取、保管、发放和统计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木竹检查站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切实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规范木材检查站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禁止超范围超权限检查,杜绝“三乱”现象。(杨泓 许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