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ENGLISH】【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本站公告] 张家界旅游资讯 | 省内旅游资讯 | 国内旅游资讯 | 国际旅游资讯 | 政策法规 | 地方工作

  你的位置:张家界旅游网 >>旅游资讯 >>国内旅游资讯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北京故宫展品被盗案案犯一审获刑13年

发布: 2012-3-19 13:58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57次

今天上午, “5·8”故宫展品被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石柏魁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日上午九点半,石柏魁穿着橘色号服被押上法庭。辩护人认为石柏魁盗窃犯罪情节较轻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法庭认为石柏魁盗窃情节严重,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人民币。

去年5月8日晚上,石柏魁潜入故宫博物院内,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9件展品。在逃跑过程中,他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之后逃离现场。第二天因销赃未果,又将手中四件展品丢弃。

今年2月17日,石柏魁出庭受审,并当庭否认预谋盗窃。公诉人认为:石柏魁构成盗窃罪,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严重,所窃物品珍贵稀有具有不可复制性。建议对其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而其辩护人认为,盗窃数额无法确定,失窃物品的投保价值不能被认为是财产价值。在故宫里盗窃并不能认为是法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打印 | 收藏此页 |  推荐给好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张家界三维地图
张家界-湖南张家界-张家界旅游-张家界景点-张家界酒店-张家界旅游线路-张家界旅游网-张家界旅游网-zhangjiajie
张家界市信息协会承办 张家界旅游网 shuire@gmail.com 邮编:427000
Copyright (C)2010-2024 www.cn-zhangjiajie.cn Build By ZJJY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张家界市高盛澧园给力大厦23B03 E-MAIL:shuire@gmail.com
本网站常年法律顾问: 0744-8362222 8298777 湘ICP备20240571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