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 旅游团队张家界武陵源进店购物遇“冷”
发布: 2013-10-03 23:57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247次
10月3日,十一黄金周的第三天,笔者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溪布老街看到,零零散散的各地游客在街区自由闲逛,选购着自己喜爱的各种特色商品。湖北游客朱女士说:“我们有半天的自由购物时间,没有导游的带领,自已可以在街区任一购物店随便选择。”
《旅游法》实施前,武陵源辖区有珠宝、水晶、银器、砂彩画等大大小小购物店30多家,几乎全部依赖团队进店购物生存。然而,《旅游法》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城区看到,这些店开门的为数不多,生意且非常冷淡。一水晶店老板告诉记者:“《旅游法》的实施,‘旅行社+购物店’的旅游经营模式彻底消失。旅行社不带团来了,店里少了绝大部分客源,光靠散客自主购物,难以生计。”
笔者随机采访一名带团导游,他称:从今天开始,团费开始上涨了,导游的费用、车费全部计算到团费中,不能再领游客进旅游购物店,客人确需要购物,我们只能帮他们引引路,作些简单的介绍。区旅游质监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购物是旅游组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旅游法》实施后,游客购物的欲望和实际购物行为不会受到影响。不让旅行社安排游客进指定购物店的,是为了遏制旅行社的零负团费的经营模式,消除旅游中的强迫购物等行为。
在团队购物受到冲击的同时,自由购物自然会逐步热起来。如何应对今后的自由购物潮,一些购物店逐步转变了经营模式。在溪布街区,笔者看到,有些购物店已经更换了店牌,开始网上直销商品;有的还把产品进行了特色性包装,以此吸引游客进店。一店主告诉记者:购物是旅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丰富旅游产品特色,转变经营方式,相信一定能占据市场。
“进店购物其实就是一个利益问题在作崇,只要导游没有带游客到指定的一个购物店,并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就不算是定点购物。”一旅行社负责称,“作为旅行社应该首先为导游支付该得的工资报酬,让他们在提高服务质量上花力气,而不是去想法带团购物从中谋利”。(吴勇兵 邓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