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隆重举行庆祝“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发布: 2010-3-19 10:46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622次
3月15日上午,张家界市区人民广场彩球高悬、人头攒动,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物价、旅游、烟草等二十多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副市长梁碧出席活动并作了讲话。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组、受理投诉组、商品真伪鉴别组、宣传资料发放组、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执法人员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见的消费者消费误区等实用宣传资料2万余份,专业技术人员还当场介绍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耐心的为大家答疑解惑。据统计,当天共接受群众咨询21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起,当场处理3起。通过活动使广大消费者懂得了“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服务”是改善消费质量的主要途径;“维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
现场,市工商局还对张家界移动、张家界平安财产保险、中天置业等28家市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和创美装饰、好莱客家具等10家首批市级“明码实价无回扣承诺单位”进行了表彰,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梁碧在讲话中强调:要实现“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作为经营者,应该诚实守信,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作为行业组织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作为职能部门,应该制定协调政策,整顿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2009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协组织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创新工作思维,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有效申诉举报咨询1762件,办结1762件,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68万元。2010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创新维权机制,大力倡导科学消费,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消费维权意识,努力使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