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发展政策黄金期已经到来
发布: 2015-8-09 10:3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58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专门系统提出支持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意见。这是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等要求的再落实。7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中,也明确要求要发展个性化、特色化乡村旅游,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通过乡村旅游自主创业。在半年的时间里,国家先后从不同角度强调支持发展乡村旅游,这进一步说明,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乡村旅游在促进保护农业生态和乡土文化、农民增收、扶贫攻坚、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就地就业和丰富旅游产品等诸多方面的积极效应已经得到了多方面的检验,取得的综合效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瞩目,引导全国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为此,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已经并会陆续颁布实施,各部门、各地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政策也会陆续到位,可以说,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黄金期已经到来。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应市场需求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具有很强的政策引导性和群众自发性特征,正如今年5月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湖北恩施调研期间的总结,乡村旅游是基层和群众的创造。随着《意见》的实施,国家把乡村旅游纳入政策支持的重要领域。可以预见,乡村旅游在全国会从点到面,得到空前的迅速发展。
为了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形成过度甚至盲目发展的失控局面、少走弯路、减小和避免损失,保障乡村旅游沿着科学、有序、高效的轨道健康发展,笔者认为,需要按照《意见》的要求,明确乡村旅游的发展宗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增效。
发展乡村旅游必须始终坚持紧密结合“三农”问题的根本宗旨。本次《意见》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针对当前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等“三农”问题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一系列举措。为此,期待通过在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大交通、厕所、卫生等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全面优化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基础环境,充分盘活农业和乡村的综合功能,并使农民从中受益。如今,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扶贫攻坚的有效方式,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乡村旅游作为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一种新型业态、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经济互动促进的一种新模式,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繁荣稳定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村旅游的发展必须始终坚定这个宗旨。
为提高参与度、提升发展质量,必须持续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的培训、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多年的乡村旅游发展实践表明,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未来方向是既要扩大规模,更要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乡村旅游能否得到发展、能否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关键在于通过各种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认识和从业能力,这也是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应尽职责。为此,必须持续加大对乡村居民和乡村旅游经营者的培训力度,让他们能够更加充分地认识并参与到通过发展乡村旅游逐步改善自己的生活,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乡村旅游发展需要统筹和整合规划,有序发展,切实保护好乡村生态环境、农耕文化和乡土文化,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就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必须坚持依托和严格保护乡村自身环境,切忌借发展乡村旅游之名,脱离乡村生产和生活空间,另行创意和打造各类所谓乡村旅游综合体、旅游小镇,等等,这完全背离了发展乡村旅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乡村旅游试点发展以来,已经出现一些不顾村情、一哄而上、大干一场的盲目认识和做法,围绕发展乡村旅游的各类规划已经出现政出多门、脱离实际、难以整合和落地实施困难的尴尬局面,随着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由规划混乱带来的发展无序问题依然隐患很大。为此,必须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以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整合农业、水利、交通、旅游等相关规划,形成切实保障乡村旅游有序发展、可以稳步实施的综合性规划,用于指导乡村旅游沿着可持续的轨道良性发展。
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长河来看,乡村旅游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结合我国自身的国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之路, 诸多方面还有待艰苦的探索,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需要农业、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大力投入,更需要广大农村中正在成长的新一代农民自身的智慧和汗水,共同助力把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规模逐步扩大、效应逐步放大。(窦群 田大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