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客运包车应执行政府指导价
发布: 2010-4-23 10:55 | 编辑: 张家界资讯 | 来源: 张家界日报 | 查看: 2414次
4月22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旅游客运包车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和告知各旅游运输企业严格执行旅游包车价格政策。市物价局、市运管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和旅游运输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旅游包车价格自律相关问题进行了告诫,规定旅游客运包车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旅游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2008年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19个主要行程的旅游包车价格标准,各旅游运输企业只能在规定的幅度内进行上下浮动,对随意扩大浮动幅度等不执行旅游包车价格的行为,价格部门将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条款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
此外,各旅游运输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格公示牌, 并在价格部门规定的幅度内调整价格,提前向各旅行社发布调价信息,与用车单位签订包车价格协议,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民事责任与义务,原来已经和旅行社签订价格协议的必须按协议中规定的价格执行,以确保我市整个旅游市场的稳定。
会议就旅游包车价格自律相关问题进行了告诫,规定旅游客运包车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旅游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2008年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19个主要行程的旅游包车价格标准,各旅游运输企业只能在规定的幅度内进行上下浮动,对随意扩大浮动幅度等不执行旅游包车价格的行为,价格部门将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条款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
此外,各旅游运输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格公示牌, 并在价格部门规定的幅度内调整价格,提前向各旅行社发布调价信息,与用车单位签订包车价格协议,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民事责任与义务,原来已经和旅行社签订价格协议的必须按协议中规定的价格执行,以确保我市整个旅游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