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张家界出台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奖励办法
发布: 2011-5-08 18:01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308次
旅行社市场促销奖励执行时间从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分为普惠奖励、特惠奖励和入境接待奖励三项。普惠奖励、入境接待奖励对象均为张家界市内注册的旅行社,凡接待国内游客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数达到5万人实行等级奖励,1至10万人奖励8元/人,10万人以上至15万人奖励10元/人,15万人以上至20万人奖励12元/人,20万人以上奖励16元/人;入境接待奖励按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地区)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的人数给予“10免1”的奖励,折合现金24.5元/人。特惠奖励对象为大型旅行社集团,凡在2011年5月31日前书面申报并签订协议的,一个年度内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15万人以上,在地接社享受普惠奖励的同时,给予70万元现金奖励;达到20万人以上的,再给予20万元现金奖励。
旅游大交通奖励执行时间从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设立旅游包机、新开或恢复航线、旅游专列三个奖项。旅游包机奖励对象为组织国内组团包机的机构和个人,凡在一条航线上达到50个班次(限100座以上)的,从第一个班次开始给予奖励:180个班次以内的每班次奖励价值1万元的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181个班次以上的每班次奖励现金1万元。新开或恢复航线奖励对象为航空公司,凡新开或恢复张家界至大连、郑州、厦门等14个城市航线,在一条航线上达到40个班次的从第一个班次开始给予奖励,40个班次以内的每班次奖励价值1万元的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41个班次以上的每班次奖励现金1万元。对旅游专列的机构或个人,凡一对专列游客达到500人以上,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且在市域内住宿1晚以上,每对专列奖励1万元现金和价值2万元的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
承接招徕大型会议奖励执行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奖励对象为承接招徕在张家界召开100人以上会议、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100人以上,且在市域内住宿3晚的机构和个人,300人以下的按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人数20%的比例奖励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301人至500人的会议,除了享受300人以下的奖励外,再给予1万元现金奖励;501人以上的会议,除了享受300人以下的奖励外,再给予2万元现金奖励。
《张家界市2011年度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奖励实施方案》还对奖励的申报、核查、审定、公示、兑现等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由市旅游局、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抽调人员组成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优惠管理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