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民宗委拟将制定出台
发布: 2015-7-06 16:02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61次
7月1日,张家界市民宗委组织召开《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制定工作研讨会。市人大副主任邹菊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凌、市民宗委主任李林等领导及来自质监、规划、旅游、设计院、旅行社、园林、院校、媒体和客栈的3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质监局标准科科长简碧海宣读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2批湖南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其中归口省民委管理并由张家界市民委申报的《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列入其中。市民宗委纪检组长侯全胜宣读了《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并介绍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代表围绕民族客栈标准的定义、个性化特色、归口管理、政策扶持、等级评定、对外宣传、行为展示等方面各抒已见,共同为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的制定献言献策。
会上,市民宗委主任李林还代表市民宗委与吉首大学城乡资源和规划学院代表签订了《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制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张家界市人大副主任邹菊芳强调,《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的制定是市民委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对推进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她强调,在标准的制定中,要融合民族客栈的个性独特、当地民族特色、历史韵味与传奇、简便实惠等元素,让每一个入住的人有亲情感和归宿感。她要求,市民委要按计划有序推进标准的制定工作,智囊团队要多提宝贵意见,真正使今后制定出台的《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成为促进张家界客栈业发展的“助推器”。
《张家界民族客栈标准》的制定是经省民委推荐,省质监局评审同意后组织实施的。省民宗委主任徐克勤曾批示:制定“民族客栈”标准,对于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都很有意义。(吴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