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回应境外旅游不文明现象
发布: 2013-6-22 11:35 | 编辑: 张家界 | 查看: 2105次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国家旅游局向广大游客提出警示,要求旅游者出境旅游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旅游服务人员应及时提醒、劝导游客,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地区形象和国家、国民形象。
旅游局表示,据韩国济州道警察厅通报,近来中国游客不文明现象和违反韩国法规的行为频繁发生,如横穿马路、在禁烟区吸烟、乱扔烟头、随意丢弃垃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耍酒疯等,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民众反映强烈。济州道警察厅决定对此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予以通报处分或现场判罚,如果拒绝执法或不提供身份证件,将予逮捕。
为此,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旅游者应尊重并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举止文明,克服陋习。遇当地警方执法,应积极配合。如发生分歧,应注意言语、行为的文明,尽可能不激化矛盾。
第三,出境游组团社应认真开好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文明旅游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积极引导旅游者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第四,导游、领队等旅游服务人员应及时提醒、劝导游客,注意言语、行为的文明礼貌,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地区形象和国家、国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