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客赴台个人游有望能逗留30天 已进入审批阶段
发布: 2014-3-07 11:31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2次
大陆游客赴台个人游,入台后在台停留天数有望从现行的15天延长至30天。昨天上午,“台中市旅游协会厦门代表处”正式挂牌成立,代表处主任黄毓勉透露了上述消息。他表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展到最后的审批阶段,相关方案都已提交,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赴台个人游-逗留天数或翻番
按现行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
如果赴台个人游的停留天数真的可以延长到30天,将比现行停留天数整整翻了一倍,陆客在台期间的旅游时间将更加充裕,赴台个人游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大。
台中旅游协会-在厦门设代表处
“台中市旅游协会厦门代表处”是今年台湾县市到厦门设立的第一个代表处。
自2005年厦门、台中两市开启党际交流以来,两市交流交往日益热络。2008年,台中市长胡志强率团参访厦门,实现两地60年来首次空中直航的历史突破,翻开了台湾县市长联袂组团参访大陆的崭新篇章。
2013年,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率团赴台中参加2013台湾观光年会,受到台中方面的热情接待,进一步密切了两市的旅游交流与合作。
黄毓勉表示,随着厦门代表处正式开始运作,今后台中还有意在大陆其他城市相继设立代表处,以促进两岸的经贸、旅游、文化等方面的密切往来。
可免费提供-旅游咨询及服务
记者了解到,“台中市旅游协会厦门代表处”成立后,将为厦门等大陆城市居民提供有关台中的经贸、旅游、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及帮助。
“厦门居民若要去台中旅游,可以找我们咨询,我们可以给出最详尽的介绍,还可以免费帮忙代订机票、船票、酒店、民宿等,也可以帮忙联系旅行社,为个人游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接下来,我们还将开发APP软件,游客通过手机软件就可以直接获取这些服务。”黄毓勉说。
据悉,该代表处还预计在今年9月举办“两岸一家亲,情定鼓浪屿”的大型活动,通过邀请两岸不同婚龄的夫妻来参加活动,借以推介厦门和台中旅游。
如果赴台个人游的逗留天数可以延长到30天,将比现行的逗留天数整整翻一倍,陆客在台期间的旅游时间将更加充裕,赴台个人游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