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工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 对“最终解释权”说不
发布: 2013-11-18 11:57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27次
为坚决打击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制订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家界市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坚决对“最终解释权”说不。
行动中,张家界市工商局永定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市区某公司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对外销售的“白金卡、钻石卡、至尊金卡”等三种会员卡中标注的条款均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如“本卡不得兑换现金;会员卡办理后不可退卡;此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等等。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以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1)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4)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之规定,属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以进一步规范商家的销售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家界市工商局吁请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举报,如有发现,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满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