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整治霸王条款旅行社的最多
发布: 2012-11-16 10:53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30次
“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旅行社有权力调整景点顺序”、“本店谢绝自带酒水”……株洲市工商局自3月份始整治“霸王条款”的专项行动,发现旅行社的格式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的现象最多。
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就是人们常说的“霸王条款”。截至11月份,株洲市工商局共收集检查各类合同文本350份,查出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企业格式合同文本120份。目前,株洲市工商局已经约谈41家企业,责令8家经营者整改,对房地产交易、金融服务、通讯服务、旅游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的37起重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株洲市工商局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向相关经营者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者自行清理和纠正,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合同法规相关规定。(陈新 谢正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