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提示
发布: 2013-2-04 14:12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32次
1、确定出游方式和选择旅行社。如参加旅行社组织旅游,要选择有旅游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质量信誉等级高的旅行社,同时货比三家,谨防低价陷阱。如果自行出游,建议出行前通过对前往景区、景点的交通、食宿接待等情况进行咨询。
2、签订旅游合同。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注意合同章应是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旅游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3、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然各旅行社按有关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建议旅游者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出国旅游行前要仔细检查出国证件和相关材料,部分国家还需健康证明及疫苗接种等,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入境受阻。赴欧别穿假名牌。
5、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在旅游景点或购物点购买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玉器等要慎重,谨防虚高价格或被骗。
6、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客流高峰。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有心理准备,不要因此烦躁,影响游兴。
7、及时投诉和理性维权。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也可向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合理维权,以过激的行为来扩大事态的做法,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8、做文明游客,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9、注意突发事件的安全。在旅游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冰冻、大雾天气等灾害性天气。发生突发事件后,游客要服从当地政府的安排指挥,在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有序撤离险区。
10、注意饮食安全和个人卫生。
来源:湖南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