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努力谱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篇章
发布: 2012-6-08 14:57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刘曙华 | 查看: 2124次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法制轨道。好风凭借力,花开正当时。伴随市委市政府“五化五建”建设文化强市的时代号角,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在新起点上不断谱写新篇章。
我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全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大类732项,其中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3项,省级保护名录12项,市级保护名录49项,区县级保护名录200余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就是延续民族的灵魂血脉。一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全市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高潮,依法保护、依法传承、依法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重视,健全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职责明确、形成合力”的原则,各级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落实专项经费,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委员会,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逐步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落实经费,提供保障。为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市、区县加大投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收集整理、学术研究、传承保护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扶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活动的开展,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2006年以来,桑植县先后投资4200多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永定区先后完成了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录汇编、普查分布图、特色资源分布图。文化部授予永定区王家坪乡“诗社艺术之乡”、罗水乡“茅古斯之乡”、桑植县瑞塔铺镇“花灯艺术之乡”、慈利县龙潭河镇“板板龙灯艺术之乡”。
——开展普查,摸清家底。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我市各级文化部门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传承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深入乡镇村组和田间地头对1000多名艺人进行造册登记,挖掘整理50个区县级重点保护项目,基本摸清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发展、分布和保存现状等情况,建立了保护名录,完善了专家库。
——宣传推介,活态传承。代代相传、世代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在于“活态传承”。围绕活态传承保护,我市充分发挥民众和社会的主体作用,大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在对外文化交流、宣传推介张家界及发展旅游演艺业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2010年,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在我市成功举办,国际乡村音乐周落户张家界,《张家界·魅力湘西》、《天门狐仙·新刘海砍樵》等旅游演艺企业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民俗文化形态和素材,并对其进行提炼升华,使桑植民歌、土家茅古斯等传统民族艺术与现代舞台之声、光、电技术完美融合,成功打造出一批风情浓郁、流光溢彩的精品佳作,以活态的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传承和保护。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健全保护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市、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保护规划,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当前要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保护和申报工作,形成完整翔实的文化史料。各级政府要将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广泛开展宣传,加强队伍建设。继续运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作用和任务,提高广大市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厉查处和打击损毁、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法行为。要通过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培训班,建立一支保护工作人才队伍。鼓励民间艺人带徒传艺,加强民间艺术的传承力度,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
——深入挖掘研究,动静结合保护。要深入挖掘我市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保护名录项目,开展学术研究。通过科学论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等"四有"档案和网络服务平台,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充分发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优势,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为建设世界旅游精品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