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莫让“人祸”成为森林之殇
发布: 2013-3-31 21:05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8次
进入3月以来,我国大部分省市,特别是南方部分地区,森林火灾一度呈高发态势,陕西、广西、湖北、福建等省区相继发生了人员伤亡事故。笔者查阅多起案例发现,“人祸”成为森林火灾频发的主因。
近期,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等一些林区遭遇数场不同程度的火灾。消防部门调查认为,随意丢弃的烟头以及点火取暖、野炊处理不当等行为引发了火灾,其背后实际是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作祟。
清明将至,点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是人之常情,但每年因此导致的火灾损失甚巨。在持续数月干旱、森林火险指数已达最高值的青海等地林区,星星之火便可燎原,不得不要求人们提高警惕。
与此同时,加大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人员的责任追究也非常重要。眼下热议的“河南官员烧树苗取乐”事件终于有了结果:重新植树造林并赔偿1000元。这样的处罚让网友惊呼“太轻”。根据《刑法》,人为纵火导致5万元以上公共财产损失的便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然而上述河南的判决,是不是执法不严的体现?
不少省区应对严峻森林火情的措施可圈可点。按照有关部署,青海省西宁市已经进入全年森林防火戒严期,群众应按政府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祭祀,清明期间倡导植树祭祖、献花祭祖等文明新风;凡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让“人祸”成为森林之殇,就要下大力气从源头抓起,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张曦 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