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工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新《消法》
发布: 2014-3-13 23:25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3次
3月11日,笔者从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2014年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庆祝“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5”当天,我市将在市城区人民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区县设立分会场全面开展纪念活动,以进一步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201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为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落实新《消法》,全市工商部门将采取报刊专栏、电视电台专访、网络专题、企业座谈、标语、、宣传栏等媒体媒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采取送新《消法》进景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让新《消法》走到群众中去,将新《消法》新亮点的宣传贯穿始终,让新《消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力求新《消法》宣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营造安全消费、和谐消费、理性消费的良好氛围。(满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