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 2011-12-30 14:4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401次
朱国军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龚建军 摄
12月29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国军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刘庆富、曲科平分别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媛明宣读了表彰决定。大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刘庆富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人事表决办法》,大会还为受表彰的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颁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王莉莉主持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304名,因病因事请假19名,实到代表285名,符合法定人数。本次大会执行主席朱国军、王莉莉、李媛明、胡建国、刘桦、罗金铭、严龙、彭清化、卓尚渊、郑遐耀、张子龙、赵群策、黄卫红在主席台前排就座。范运田、汪业元、余怀民、朱水平、刘群、陈美林、陈初毅、易继强、王海生、刘泽友、唐先琳、杨青佑等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庆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科平在主席台就座。
在报告中,朱国军首先回顾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主要工作。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就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的工作,朱国军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思路和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推动科学发展,有序推进民主法制,有效改进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市委确立的“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不断开创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和富民强市新局面”的总目标和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设小康张家界、法治张家界、文明张家界、和谐张家界和生态张家界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促进、支持和保障作用。
刘庆富在向大会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时说,2011年,全市法院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强化内外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工作;注重激发队伍活力,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690件,审结、执结6688件,其中市中院审、执结555件,法官队伍社会公众评价满意度继续保持全省法院第一位,司法状况综合考评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先进行列。2012年全市法院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实现我市从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曲科平在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时说,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准确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致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院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富民强市进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刘庆富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人事表决办法》。
大会为受表彰的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颁奖,人大代表永定区第六小组等8个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和石玉红等31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受到表彰。
刘越高、张金华、谷中山、饶升梅、李宗范等出席大会。
刘曙华、向佐谊、陈克安、胡维平、邓大渊、莫辉华、严高明、张宏任、杨和平、何成林、谷臣章、杨泽民、甘其受、王云电、彭长首等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