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边检依法处理赴台后擅自脱团的襄阳游客
发布: 2012-3-03 16:2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81次
滞留7个月 终被遣返
2月29日,襄阳人胡女士因长期滞留台湾被台湾遣返回汉。武汉边检部门接收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经查,胡某是湖北襄阳人,今年25岁,在深圳工作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来大陆旅游的台湾人黄某,并开始交往。黄某返回台湾后,胡某为了与其团聚,于去年7月参加了赴台团体游。随团抵达台湾后胡某便擅自脱团,并与黄某会面,随后与旅游团领队及当地警方玩起了失踪,在台非法滞留长达7个月,最终被当地机关查获并被遣返。
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旅游团成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团队旅客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赴台个人游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不得非法滞留。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据武汉边检部门介绍,这是自2008年汉台两地直航开通以来,接收的首位滞台被遣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