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ENGLISH】【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本站公告] 张家界旅游资讯 | 省内旅游资讯 | 国内旅游资讯 | 国际旅游资讯 | 政策法规 | 地方工作

  你的位置:张家界旅游网 >>旅游资讯 >>国内旅游资讯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习近平李克强等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

发布: 2014-10-01 12:44 |  编辑: 张家界 |   查看: 2127次

缅怀英烈丰功伟绩 共创祖国美好未来

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

今天是国家设立的首个“烈士纪念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之际。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与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深切缅怀近代以来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英勇献身的烈士们,表达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的坚定决心。

壮阔的天安门广场上,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矗立。纪念碑北侧两组花坛上,镶嵌着用白色菊花、红色康乃馨编织成的18个花环,寄托着人民群众对英烈的深深哀思。3000名各界代表手持鲜花,列队肃立。他们中有年逾九旬的老战士、老同志,有胸前佩戴着红飘带的烈士亲属,有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代表,有风华正茂的青年学生和少年儿童。

临近10时,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步行来到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静静肃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10位小号手吹响号角,起初深沉悠长,继而高亢激越,将人们的思绪引向波澜壮阔的历史岁月,又带回到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光荣时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奋发有为,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了新的篇章。

“礼兵就位!”随着号令,30名三军仪仗兵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分两列行进到纪念碑前持枪伫立。

10时整,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开始。军乐团奏响《义勇军进行曲》。伴随着庄严高亢的旋律,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现场各界代表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唱毕,全场肃立,向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共和国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烈士默哀。

65年前的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修建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决定。65年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默哀毕,240多名少年儿童面向人民英雄纪念碑,唱响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高举右手、齐致队礼。

方阵前,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群众,老战士、老同志和烈士亲属,中国少年先锋队分别敬献的9个大型花篮一字排开。花篮的红色缎带上写着“人民英雄永垂不朽”8个金色大字。

军乐团奏响深情的《献花曲》,18名礼兵抬起花篮,缓步走向人民英雄纪念碑,将花篮摆放到纪念碑基座上。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拾阶登上纪念碑基座,在花篮前驻足凝视。一串串明黄色的文心兰,寄托对人民英雄的思念之情;一朵朵心形的红掌、一簇簇绽放的百合,寓意亿万人民共祝祖国繁荣昌盛。

习近平迈步上前,整理花篮缎带。接着,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缓步绕行,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

少年儿童和各界代表相继走到纪念碑前,献上手中的鲜花,追思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感受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部分全国政协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委员出席仪式。

敬献花篮仪式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主持。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主要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首都各界代表等参加了敬献花篮仪式。(新华社)

TAG: 花篮 李克强 英雄
打印 | 收藏此页 |  推荐给好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张家界三维地图
张家界-湖南张家界-张家界旅游-张家界景点-张家界酒店-张家界旅游线路-张家界旅游网-张家界旅游网-zhangjiajie
张家界市信息协会承办 张家界旅游网 shuire@gmail.com 邮编:427000
Copyright (C)2010-2024 www.cn-zhangjiajie.cn Build By ZJJY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张家界市高盛澧园给力大厦23B03 E-MAIL:shuire@gmail.com
本网站常年法律顾问: 0744-8362222 8298777 湘ICP备2024057124号-1

湘公网安备43080202001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