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张家界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复核意见,张家界仲裁委员会已完成了换届工作。3月19日,张家界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全体人员会议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界仲裁委员会(第二届)工作报告、《张家界仲裁委员会章程》(修改稿)、《张家界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聘任仲裁员名册。张家界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由饶升梅、刘德祥、曹庆、李文华、张爱兵、满延安、王兆钢、燕贤胜、欧阳国斌、张劲松、李钊、周叙胜等十二位同志组成。饶升梅同志任主任。张家界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任期五年。(周叙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