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多措并举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发布: 2015-4-21 23:20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75次
近日,记者从市农办获悉,由市经管处牵头起草的《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实施意见》已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家庭农场登记标准即将出台,我市符合家庭农场登记标准的农户将获得“家庭农场主”合法身份。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这一概念以来,家庭农场创办热潮在我市蓬勃兴起。截至2014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860家,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达2400多家。
为了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蓬勃发展,《意见》指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农户可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企业字号,允许组织形式中带有“家庭农场”字样;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办理家庭农场登记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等。
同时,为了培育发展好家庭农场,市农办、农业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扶持、业务指导等措施,引导个体农民、种养殖大户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并特别开辟了注册登记的“绿色通道”, 在家庭农场的登记工作中,实行零收费、近距离、无障碍服务,为家庭农场主跑办手续,提供温馨服务。
此外,为解决家庭农场受到资金、市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提高家庭农场市场竞争力,我市还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将家庭农场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摸索出“家庭农场+市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龙头企业+家庭农场”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模式,构建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组织体系,实现多赢的效果。
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10余家,仅从事蔬菜种植的家庭农场规模就已达到5000多亩,并正呈逐月递增趋势,经营项目也从单一的粮食和蔬菜种植,发展到大鲵、蓝莓、山鸡等特色种养殖,开创了“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家庭农场新格局。(田育才 邓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