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 旅游企业是重点
发布: 2013-4-19 23:2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14次
4月17日,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4月至5月,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将联合开展工资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活动明确要求,到年底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在1 0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建制率达到8 5%。其中,进入《非公企业法人数据》中的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内的企业,同一行业的企业较多、便于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旅游企业是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世界500强在张企业,总部没有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或没有覆盖子公司的,要积极从其子公司打开缺口,促进实现整体建制。
各企业工会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职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要约,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开展要约有困难的企业,上级工会可以代行要约;适合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可以由行业或地方工会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协商要约行动,代表企业职工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各级工会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约,企业行政方收到要约后20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企业也可以主动向职工发出要约。 (郭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