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武陵源出台“五项”硬性规定 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发布: 2013-12-31 12:54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25次
12月30日,武陵源区《关于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的五项规定》正式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全力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
“五项”硬性规定具体为:一是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属地管理责任。辖区内发生阻工事件12小时内没有化解的,每起扣减乡镇(街道)工作经费3万元、村(居)工作经费1万元。发生2起阻工事件12小时内没有化解的,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村(居)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发生3起阻工事件12小时内没有化解的,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村(居)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发生4起及以上阻工事件12小时内没有化解的,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停职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对村(居)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罢免。二是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村(居)干部一律不准在辖区内参工参运,并不得组织、煸动群众阻工闹事,一经查实,一律停职检查、免职或依法罢免,并依法依规查处。三是严禁乡镇(街道)、村(居)和村(居)民小组以及个人向建设项目业主及项目施工单位索要或收取费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四是严厉打击影响施工环境的行为。凡是到项目建设区强行阻工、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运的;凡是到工程现场破坏施工秩序、无理取闹、聚众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五是严格规范市场行为。项目建设所需的地材和附属工程以及劳务用工一律按市场运作。 (杜修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