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规范吃住行各环节
发布: 2013-9-20 11:2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72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要以贯彻落实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旅游法》为契机,大力整治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中“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秩序。
通知强调,重点监测月饼、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和当地居民特色消费食品价格。要完善价格应急监管机制,及时启动价格工作应急预案,妥善应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月饼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月饼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通知指出,要以贯彻落实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旅游法》为契机,大力整治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中“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旅行社以虚假的“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及“农家乐”不明码标价、两套菜单,旅游景点景区擅自抬高门票价格,不执行规定的优惠措施,旅游景区周边停车场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要抑制旅游购物、娱乐项目价格虚高和高额返佣现象,降低旅游成本,促进旅游消费。加强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假日出行成本。
通知指出要规范商贸领域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密切关注网络销售的促销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以及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违法行为,优化节日消费环境。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效率,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好,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用扎扎实实的举措推动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