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行社的团队优惠价格要对外公示
发布: 2011-1-16 12:27 | 编辑: 张家界旅游网 | 来源: 互联网 | 查看: 2149次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14日审议通过《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旅游饭店、旅游交通、购物、娱乐等行业对旅行社的团队优惠价格要对外公示。
长期以来,部分项目虚标价格、购物点商品价格虚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海南旅游业,规定要求逐步推行明码实价制度,将限制旅游经营者以打折等促销手段愚弄消费者。
《规定》明确要求旅游景区景点除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外,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和优惠办法应当对外公布,并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标示。
《规定》首次明确了关于建立海南旅游价格的异议处理机制:消费者协会、经营者、行业协会等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存在异议的,可以向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决定不予调整的,书面说明理由;认为应当予以调整的,可以根据法定程序予以调整并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