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质监局对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发布: 2012-12-11 12:07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19次
为了加强对全市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的监管,张家界市质监局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对全市137家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实行A、B、C、D四级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促进了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方便了消费者和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切实提高了监管及日常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制定动态监管原则。市质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张家界市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分级评价表》、《张家界市获证企业分级评价原则》、《张家界市获证企业实地核查评价报告》及《张家界市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动态监管原则》。
二是开展分级评价。各区县局食品监管、稽查、检验人员组成审查组依据《评价表》对企业实地核查,根据《评价原则》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填写《获证企业实地核查评分报告》,确定企业的监管等级。目前,各区县质监局对全市获证企业进行了第一次评级,共评出A级企业3家,B级企业7家,C级企业125家,D级企业2家。
三是实施动态监管。各区县监管人员根据《张家界市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动态监管原则》实施动态监管,除专项活动外,对A、B、C级企业每年实施监督抽查1、2、3次,并纳入年度抽查计划,要求A、B、C级企业每年分别向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及自查表1、2、3次,对A级企业可不予现场核查,对B、C级企业每年需分别实施现场核查1、2次,对企业自查与现场核查不一致的企业,增加一次现场核查,同时,将企业不良信息在企业公示牌中公开,并同时向同级工商、食药等部门通报。为了确保动态监管取得实效,市局统一制定了张家界市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公示牌,在公示牌上公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采购员、配料员向社会的公开承诺;公开了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采购员、配料员的照片;公布了47种非食用物质名单;公开了企业的许可范围及监管等级;公开了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在公示牌上开辟专栏公布日常监管信息。四是着力品牌创建。对A、B级企业扶持进行省、市名牌产品的创建工作,对C级企业不予受理省市名牌的申报工作;在产业政策、融资等方面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倾斜。五是实行分级动态调整。年度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可申请上调监管等级,经县级核查后,符合条件可上调监管等级;A级企业年度出现严重不合格或2次以上一般不合格的下调一级监管等级;对B级企业年度出现2次严重不合格或3次以上一般不合格的下调监管等级;对C级企业出现3次以上严重不合格或4次以上一般不合格的一律吊销许可证;对D级企业一律吊证。
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实施分级动态监管,充分调动了广大民众特别是企业员工参与监督企业生产行为,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这一监管模式得到了省质监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杨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