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荣在张家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 2014-2-25 16:15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471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实施“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战略、早日实现“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目标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
——在市第六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越高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经过了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我完全赞成。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从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践行八项规定,到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让全党全社会看到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感受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与成效,增强了对党的信任与信心。
春节前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科学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庄严宣示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在省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对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抓好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三大重点,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去年,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坚决纠正“四风”,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严格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行为,严肃查办了白开文等一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纪律松弛,行政效率不高,不作为和乱作为及“索拿卡要报”的现象依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扎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聚焦“四风”,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要结合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整肃“四风”,坚决扭住不放,下大力解决干部队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领导带头。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并全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及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向基层延伸。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把解决“四风”问题向基层延伸,落实到“神经末梢”,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四风”问题得到系统治理。要注重实效。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刹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等不良风气,狠抓与民争利、作风粗暴、执法不公、吃拿卡要报、庸懒散奢浮等歪风邪气,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建章立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四风”,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构建更加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筑牢作风建设的制度藩篱,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防止不良作风反弹。要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对那些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及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作风问题,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问题。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四风”问题都与公款、公权有关。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者千古,私者一时。作为党的干部,必须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我们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毕生追求,摆正公私关系,做到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始终保持良好作风。
(二)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资源配置、资金分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干部选任等权力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有什么背景,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防微杜渐,查处违法违纪干部,使其不犯更大的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也是对干部本人的关心和挽救,更是对绝大多数干部的关心和警示,同时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负责和尽职。要进一步健全腐败案件的发现、揭露和查办机制,完善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移交和协作办案制度,整合办案力量,提升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要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参与,进一步畅通信访和网络举报等渠道,形成及时揭露腐败、有效打击腐败的强大力量和氛围。要通过查办腐败案件,举一反三,封堵制度漏洞,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严明审查纪律。严格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严防发生严重办案安全事故。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里即将出台的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快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预防和惩处体系建设,形成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防范、引导、惩戒长效机制。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去年纪委全会对党政正职进行述廉评议的基础上,扩大党政正职在纪委全会述廉评议的范围,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聚焦四风面对面”等活动,有序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工作,建立相关制度机制。要形成监督合力。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注重发挥互联网监督正能量,纪委派驻监督要实现对党委和政府机关的全覆盖。继续推进各项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注重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廉政文化“九进”和“双品”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案明纪”宣讲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的人文环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甚至当头棒喝,决不能放任自流、养痈遗患。
二、严明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组织涣散问题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要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组织纪律性,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障。我市正在强力实施“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战略和“1656”行动计划,客观上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绷紧组织纪律这根弦,增强组织纪律性,为全市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一)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党员姓党。有没有组织观念,组织观念强不强,是衡量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程序上入了党,思想上没有入党,对党没感情,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徐守盛书记在省十届纪委六次全会上列举了“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把组织放在眼里;有的不讲政治,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甚至造谣传谣、搬弄是非,唯恐天下不乱;有的在干部人事等工作中不讲规矩,不讲程序,以亲疏论是非,拿原则作交易;有的纪律松弛,法纪观念淡薄,不愿遵守党的纪律制度约束;有的对工作拈轻怕重,对岗位挑三拣四,不听从组织安排,与组织谈条件,讲价钱,没有大局观念,甚至为了达到个人意愿和目的,损害党的利益”等五个方面的表现。这些问题在我市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影响了党的威信,损害了党的形象,削弱了党的力量。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增强组织观念、强化组织意识作为党性修养必修课。要信任组织。自觉增强“三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把相信组织、服务组织视为生命,永远做党的忠实拥护者、维护者。要忠于组织。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永远不忘入党誓言,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对组织充满感恩之心,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休戚与共。在组织面前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要服从组织。无条件坚持“四个服从”,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自觉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的各种安排,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决定。
(二)强化组织管理,坚决维护组织纪律权威。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领导干部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决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组织,决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决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组织不能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习近平总书记说:“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绝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体那一套”。要严格各项组织程序。守规矩,讲程序,才能把事情办好。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问题上,该走的程序决不能省,省了就易出问题。走程序,既是一种规矩,也是一种责任。对“三重一大”事项,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严格按程序决策。要认真落实对党委负责、报告工作的制度。党的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负有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党委作出的决策部署,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包括党委部门在内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都要贯彻落实,各方面党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各级党组织包括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的党组织和人民团体中的党组织都要对党委负责、报告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这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也是必要的工作程序。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的要求。要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现在,不少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一些领导干部很少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这也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加强联系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广大党员潜移默化增强组织观念、强化组织意识的重要方式,不能挂在墙上,停留在嘴上,要真正落到实处。
(三)坚持组织原则,敢于担当。能不能坚持原则、敢不敢坚持原则,对党员干部来说,是一种经常性考验。要坚持真理。作为党员干部,在原则问题上,任何时候也不能丝毫动摇,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必须毫不含糊,确保守住党性、守住道德、守住良知。要勇于斗争。有些党员干部,心中没主见,随大流,别人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不讲组织原则。有些地方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明知不对,大家却心照不宣,甚至乐享其成。作为党员干部,要少一些世故人情,多一些党性原则,敢于对流俗说不,勇于对潜规则说不。要敢于担当。遇到问题要敢于面对,遇到矛盾敢于处理,不做风吹两边倒的骑墙派。特别是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要挺身而出、敢于担当。现实中,坚持原则的干部可能会受到冷遇,甚至被穿小鞋。党组织要为他们撑腰壮胆,加油鼓劲,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四)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丧失了纪律这个根基,我们的干部队伍就是一盘散沙。作为党员,只有遵纪守法的义务,绝无违法乱纪的权利。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真正把党的纪律变成带电的高压线,碰不得,摸不得,触犯了就要受惩罚,就要付出代价。
借此机会,我想再次重申两句话,与大家,特别是与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共勉。第一句话:说好每句话,干好每件事,走好每一步。说好每句话,不是什么话都是可以说的,因为我们党是有严格纪律要求的;干好每件事,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干的,不能干的事坚决不能干;走好每一步,大家能走到今天的领导岗位很不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第二句话:经常不忘“三看三想”,认真算好“三笔账”,切实做到“三个不托管”。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经常不忘“三看三想”,即看一看贫困地区老百姓的生活,想一想自己的生活多么富有;看一看一线职工的工作环境,想一想自己的工作条件多么优越;看一看监狱里的犯罪分子,想一想自己的人身自由多么宝贵,在诱惑面前多算一算政治账、亲情账和长远经济账,决不要为了眼前小利,把个人的政治前途、家庭幸福、人身自由这三个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托管”给别人。
三、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
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重大改革任务,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按照中央、省委要求,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同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行县级以上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制度机制。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专司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完善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分组管理的机制,推行分战线设立纪检工作大组的办法,整合派驻纪检组力量和人员,加强信息沟通,增强办案力量。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种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度的威严和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就要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党的工作部门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无论是党委、纪委还是其他职能部门,都要切实承担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管是谁在党风廉政方面出了问题,都要一律追究责任。要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对各级各部门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界定,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三)全力支持实现“三转”。中央纪委根据党章规定,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管好该管的事,交还不该担的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努力实现“三转”,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主要精力摆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要在组织上重视、工作上支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目标、更好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按照习总书记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带头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要提高素质、增强“四气”,即坚定信仰,增强敢于斗争的勇气;加强学习,增强履行职责的底气;充满活力,增强奋发有为的朝气;严于律己,增强忠诚卫士的正气。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监督者不受监督的问题,树立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同志们,坚定不移地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事业发展所需。让我们紧紧抓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实施“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战略、早日实现“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目标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