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顾客滑倒摔伤 有理也要赔
发布: 2012-6-07 17:28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1次
苏先生找到酒店理论,但酒店以自己已放置了“小心地滑”警示牌为由,拒绝了他的赔偿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酒店虽设置了警示牌,但未对地面的湿滑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
如今的酒店大堂内,大多放置有“小心地滑”的警示牌,不少顾客即使因地滑摔倒受伤,看到这个牌子,也不会想到酒店有责任。昨日,成都锦江区法院发布了一起侵权案件,涉事酒店并未因这个理由免责,最终赔偿了摔倒顾客10万余元。
2010年5月,年过六旬的成都市民苏先生参加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前往黄山旅游。旅行团到达目的地后,苏先生被安排入住当地一家酒店。当晚,他到酒店吧台倒水,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随后被送到医院救治,旅行就此告终。经鉴定,苏先生的伤情属九级伤残。
苏先生找到酒店理论,但酒店以自己已放置了“小心地滑”警示牌为由,拒绝了他的赔偿要求。2011年9月,苏先生将酒店和旅行社告到锦江区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2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安排苏先生入住该酒店并无不当,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时,酒店虽然设置了警示牌,但没有对地面的湿滑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此外,苏先生对警示牌重视不足,也有过失。
最终,法院判决酒店承担70%的责任,赔偿苏先生107367.04元。
律师说法-法律上遵循过错原则 有提示也未必能免责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界平说:“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温馨提示,提示方常常以为自己做了提醒就能免责,其实不然。”
这两起案件都是民事侵权纠纷,法律上遵循过错原则,谁有过错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酒店虽然摆出了小心地滑的警示牌,但这还不够。安全提示是否醒目,位置是否适当都要考虑。如果地面过度湿滑,又没有其他保护措施,导致他人滑倒受伤,法院认定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决其承担部分责任是合法的。
进一步说,在施工现场,都有小心高空坠物的警示牌,但如果没有划出危险区域,或安全措施不当,发生坠物伤人事件,施工方也有责任。
换个角度来说,酒店难免会清洗地面,要想避免或减轻可能的法律风险,除了放置警示牌外,还可以在湿滑的地方设置防滑垫,或划出区域暂停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