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桑植县两起违纪违规案件的通报
发布: 2014-9-05 12:11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353次
为进一步加大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党纪政纪,现将桑植县两起违纪违规案件通报如下。
一、桑植县瑞塔铺镇设立“小金库”违纪案
2014年8月12日,桑植县纪委对该县瑞塔铺镇设立“小金库”一案进行了初查初核,发现该镇在2013-2014年期间用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880000.00元,收取垫付的村级工程项目税款等资金18494.95元,共计898494.95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开支及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补贴等支出,并涉嫌用“小金库”部分资金公款送礼。蔡平原作为瑞塔铺镇党委书记,杨勇作为瑞塔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桑植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桑植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蔡平原的瑞塔铺镇党委书记职务,桑植县纪委对其予以党纪立案;免去杨勇的瑞塔铺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桑植县纪委对其予以党纪、政纪立案,按程序免去杨勇瑞塔铺镇镇长职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桑植县农业局违反工作纪律案
2014年8月27日,桑植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县农业局陈朝袖等人违纪案件进行初查初核。2014年8月7日至11日,桑植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办党支部书记、主任陈朝袖一行16人(其中站所以上负责人12人)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参加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技术培训。(培训期间,发生住宿费、餐饮费、培训费、车费支出票据数额共计104900.00元。目前,支出票据暂未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支出费用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培训结束后,于8月12日至13日(工作日)集体在长白山旅游。经桑植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桑植县委常委会议决定,陈朝袖等人培训结束后去长白山旅游的行为已构成违纪,陈朝袖作为带队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免去其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和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办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桑植县纪委对其予以党纪立案,并对蹇庆红、吴正红、段玉明、廖国如、陈进其、覃正敬、樊世平、钟礼仁、涂典鑫、覃大元、张明干、熊庆华等12人予以政纪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私设“小金库”和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严重性,引以为戒,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察局将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认真,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中共张家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