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工商局以“平安满意”为总抓手 践行新消法履行新责任
发布: 2014-3-19 17:05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94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对经营者施加了压力,更是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一座旅游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市工商局不仅要维护好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更要维护好每年多达3400多万人次的国内外游客的合法权益。
在新任务新责任新形势下,该如何真正完成消费维权工作任务,张家界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敷建接受了张家界市媒体的采访。
“一手抓市场监管,一手抓消费维权,两手一起抓,两手都要硬”朱敷建说,张家界市工商局会紧密结合张家界旅游城市的实际,在消费维权方面将重点做好一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维权网络建设。以省工商局确定张家界为12315行政执法系统建设试点单位为契机,加强12315系统升级后的实践运行,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确保分流处理、办理反馈、督办回复等环节有专人负责,并严守时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维权。加大旅游消费维权力度,完善旅游维权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将消费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好汽车行业消费者评议工作,规范企业服务行为;针对重点商品加强质量抽查检验,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退市。三是加强消费引导工作。围绕群众消费需求进一步做好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工作,探索开通12315微信平台,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努力把12315打造成经济领域的110,化解矛盾的接访点,消费维权的保护神,工商形象的展示窗。
当前,全市工商部门会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持续深入地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培训,通过送新《消法》进景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准确把握新《消法》的立法精神和修改内容,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全市工商部门将用好用足新《消法》赋予的行政职能,结合张家界实际,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平安满意办的要求,深化“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行动,坚持把平安满意工作作为工商工作的总抓手,融入工商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服务。并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监管执法,大力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满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