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政府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发布: 2013-10-30 18:2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76次
10月25日,张家界市政府出台了《张家界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填补了张家界市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制度空白。《办法》的出台,是张家界市推进政府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的切入点。
当前,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双联双解六攻坚”主题活动正如火如荼进行,招商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合同明显增多,为规范政府合同行为,有效防范 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保证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规范了政府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了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登记编号等九大制度,在合同范围、合同起草、合同签订和履行、纠纷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政府合同谈判、拟定、履行等全部环节进行监管。(周绪胜 谷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