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工商旅游部门联合整治虚假宣传广告
发布: 2012-6-21 15:51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24次
为有效规范全市旅游广告宣传行为,引导旅游企业为广大游客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消费信息,张家界市工商局和旅游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旅游行业虚假宣传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以惩治旅游社和旅游饭店的虚假违法旅游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旅游饭店虚标、伪冒酒店星级标准,提供虚假信息行为;重点整治旅行社虚假宣传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并规定非星级饭店不得使用星级符号、与星级符号相似的标志及星级攀附性文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在住宿饭店标准方面使用“准×星”、“超×星”、“相当于×星”等模糊用语,不得在饭店告示、饭店用品中使用高于饭店自身星级符号和称谓,已取消星级的饭店不得悬挂星级标牌。旅行社发布旅游广告必须依法办理各类许可,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旅行社印制的各类宣传资料和刊登播放的各类广告不得带有欺骗、误导等虚假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旅游服务广告不得以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价格招揽消费者,对旅游线路、服务标准及价格要有明确的表述。工商和旅游部门的此次联合整治对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利益,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向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