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发布: 2011-10-26 14:54 | 编辑: 张家界旅游网 | 来源: 互联网 | 查看: 2279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范围
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永定、武陵源城区和慈利、桑植县城进行。
二、试鸣警报信号
防空警报信号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即: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预先、空袭、解除3种警报信号分别试鸣一次,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共需19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试鸣属于正常防空设备检验,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