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 2014-4-24 21:42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92次
4月22日下午,副市长龚明汉、胡志文组织召开了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工作会议。市财政、公安、交通、城管、规划、教育、住建、团市委、永定区以及市内各大媒体等单位负责人参会。
2014年3月13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就规范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改善通行条件等作了具体的规定,《通告》自4月20日起正式施行。
《通告》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办理合法牌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澧水河北岸老城区7:00至20:00禁止大型货运车、正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拖拉机、渣土车、水泥罐子车通行;线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临时通行证);出租车严禁逆向揽客,禁止在路口50米范围内停靠上下乘客;行人不得穿越绿化带、翻越隔离带,不得逆向招呼出租车;子午路、迎宾路、崇文路、鼎泰路在7:00至20:00严禁停放车辆,教场路、古庸路、解放路、回龙路、人民路、大桥路、南正街、北正街、大庸路、南庄路在7:00至22:00严禁停放车辆;因故改作他用的停车设施必须恢复停车功能,市中心城区室内和露天停车场所、临街单位院落实行有偿停车。
龚明汉、胡志文在会议上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做到执法公正、公开、公平;要加大《通告》的宣传力度,要让《通告》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人心,人人皆知;要加大相关政策、工作动态、正反典型等的宣传,并设立违纪曝光台;在整治工作开展的同时,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交通面貌,不断提升张家界市的城市管理水平。(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