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
发布: 2012-7-17 17:31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00次
将进一步全面开放,交通运输领域投资
看点·全方位-传统领域开放全方位
“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这是《意见》开宗明义第一原则,涉及吃住行购等传统旅游业所有核心领域,包括旅行社服务,海陆名胜景区资源开发,餐饮饭店业等。
各类地质、森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海洋等旅游资源,可以进入的资源领域无所不包,有旅游利用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资源,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等,民间资本均可依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发利用。
对于长期受人关注的风景名胜景区,国家旅游局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经营和管理旅游景区,且特别强调,“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旅游景区”,一律允许民间资本采取适当方式参与经营管理,切实保障其经营管理权益。
民间资本办旅行社,面临的最大压力是给民间旅行社做大做强的机会。对此国家旅游局强调支持民间资本兴办旅行社。消除制约跨区经营障碍,推动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网络化,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批发零售分工体系。
看点·现代技术-鼓励新技术产业创新
旅游业是朝阳产业,最明显的“朝阳属性”就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不断融合。为此国家旅游局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线上线下全方面挺进旅游业。
国家旅游局提出支持民营旅游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民营旅游企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对新产品、新业态研发应用。加快旅游业专利技术转化步伐,鼓励运用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等现代科技成果,积极推动“智慧旅游”和“绿色旅游”发展。
看点·政策力度-国有民间一视同仁
旅游业号称产业链最长,直接涉及产业超过90个。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业,“跨部门”是“动真格”,与国有经济平起平坐是政策关键。
国家旅游局强调支持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旅游业发展有两大瓶颈:金融、土地。为此,国家旅游局强调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用地保障力度。
国家旅游局还明确强调,对民间资本,要落实“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的规定”、“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属于最为给力的表述。同时,民间资本还将同国有企业一样,在“走出去”方面获得前所未有的支持。
国家旅游局近日首次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重要作用,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部署。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研究院等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改革开放后最早向外资开放的产业,旅游业对民间资本开放,有传统领域全方位、新领域鼓励创新、政策上力度超前三大看点。
交通运输领域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间投资是完全开放的。根据最近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搞好投资服务与管理。
这位负责人强调,《实施意见》体现了四方面的特点:一是在投资领域上,进一步全面开放;二是在投资重点上,进一步突出了交通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在投资服务上,进一步改善民间投资环境;四是在投资管理上,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