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1月5日起再降创新低
发布: 2015-1-06 21:4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55次
日前,笔者从部分航空公司了解到,1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且幅度非常大,征收标准创新低。
航空燃油附加费去年多次下调,新年继续维持跌势。1月5日起使用的新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1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30元/人。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收取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收取10元。
国内航线自2005年8月1日起征收燃油附加费,当时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吴鑫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