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增旅游车
发布: 2011-4-18 13:58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第一旅游网 | 查看: 2161次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运管局了解到,为了使山西省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省运管局决定调整省旅游客运运力结构,旅游企业如要新增车辆,新增的比例不超过公司现有车辆数20%,而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车辆。
山西省运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后申请调整运力结构的旅游客运企业,必须是2009年度道路旅客运输质量信誉考核AAA级企业,申请调整运力的旅游客运车辆座位数确定在7—15座之间,新增车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司现有车辆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