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调处山林纠纷率100% 实现领导、群众、服务对象“三满意”
发布: 2011-1-14 13:14 | 编辑: 张家界旅游网 | 来源: 互联网 | 查看: 2140次
1月13日,从永定区山纠办获悉,由省山林纠纷调处办主任胡农华带领的检查组在对永定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进行年终考评后,给予了高度评价,2010年该区山林纠纷调处率实现了100%,档案管理资料齐全,定性准确,群众满意率达100%。2010年该区共完成山林纠纷调处案件2342起,其中林改纠纷2316起,面积达12.8万亩,面上山林纠纷26起,面积达0.52万亩,这是该区近十年来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成绩最佳的一年,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2010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并将山林纠纷调处达80%以上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和为民办实事主要内容,永定区山林纠纷调处办紧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林改纠纷调处,一手抓难点、热点案件的调处。先后成功地调处影响该区社会稳定的重大山林纠纷案件2起,如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巨日水泥厂矿山纠纷山林案件,还成功地应诉了省高院关于该区沙堤乡朱家峪长达15年的山林纠纷案。在面对林改山林纠纷面积大,涉及单位多,时间紧的情况下,该区山纠办在副主任徐鹏的带领下,全力以赴抓调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组方式,坚持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清不放过。在调处每宗案件中力求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运用法律适当。一年来,该区山纠办通过艰苦努力,该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实现了领导、群众、服务对象“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