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公布2012年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 2012-5-28 14:50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33次
“高考试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都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题由我省统一命制,其他科目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今日,省教育厅公布2012年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类试卷都被列入“国家机密”
实施办法规定,全国统考(含我省自主命题)的试题(包括副题)、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和职高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另设“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等志愿
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将另设“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本科三批(B)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所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四科中的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可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为:本科提前批志愿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7月18日,本科二批7月24日,本科三批(A)7月31日、本科三批(B)8月7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8日、第二次8月21日。
已被高校正式录取一律不准改录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省内省属高校可按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
对填报了“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外省高校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不得占用预分计划,所需的计划由高校从预留的机动计划中解决;省属高校可以使用机动计划或预分计划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
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录取工作结束后,本、专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安排补录,也不办理录取未到校考生的删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