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建议
发布: 2011-12-29 11:56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501次
田丽委员代表市政协联络联谊民族宗教和文教卫体委员会的发言
一、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保护机制。在机构建设上,成立张家界市民族文化研究所,重点对民族文化进行研究和成果的转化利用,同时成立市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单设、编制单列。在保护机制上,建立政府主导、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工作管理上,建立市、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经费保障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设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接受企业、个人和各界人士的捐赠。在队伍建设上,要逐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进修培养,新设机构新进人员要严格考核。
二、丰富开发形式,强化服务和管理。在全市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形式,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展示,在新建的张家界博物馆内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专区,在市城区建设民族文化特色展示街区,加强对旅游演艺业的服务和管理。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管理办法,鼓励代表作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四进四学一穿”活动,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申报列入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