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旅游经营主体100% 执行旅游佣金“公对公”
发布: 2018-10-24 16:20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314次
在张家界“铁腕治旅”系列行动中,张家界工商部门掌握主动、变中求新,全面铺开张家界旅游市场旅游佣金“公对公”。通过规范佣金支付制度,遏制影响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的“商业贿赂”和“旅游团队购物乱象”等问题。
一是出台整治涉旅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面向全市各级机构、涉旅经营主体印发《关于全面整治涉旅商业贿赂和规范旅游佣金公对公的通知》,规定旅游佣金公对公制度,明确给付和收受旅游佣金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全面禁止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场所、演艺场所各类名目商业贿赂行为,严格执行佣金公对公制度。
二是强化政府指导,真正规范旅游佣金源头。规范“公对公”协议范本,由市旅游商品分会起草佣金公对公协议,经张家界市政府、工商部门、市旅外委、文广新局及法律顾问等指导出台了旅游市场佣金公对公协议范本,共同推进佣金公对公协议的签订。
三是强化主体监管,确保“公对公”执行力。对涉旅经营主体逐个进行行政约谈,并下达《涉旅经营主体商业贿赂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主体先自查自纠和整改,执法部门再监管落实。其次对旅游商品质量、旅游市场消费秩序等强化监管,旅游联合执法部门地毯式整顿旅游市场,真真规范旅游佣金源头。
截止目前,张家界市所有旅游经营主体,已与144家旅行社签订旅游佣金“公对公”协议1205份,全部执行旅游佣金“公对公”。(胡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