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官方举行“7.24涉旅纠纷新闻发布会”
发布: 2012-7-28 00:13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284次
7月27日下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7.24涉旅纠纷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协副主席、市旅游局副局长周芳详细介绍了这起涉旅纠纷调查情况。张家界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和永定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就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提问进行了回答,并公布了事发超市门口里外的监控视频录像。
2012年7月22日,湖南湘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了河北省唐山市鸿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55人团队来张家界旅游。河北旅游团员分乘两车,湖南湘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导游顾某(男)和罗某(女)分别担任同团两车(A车与B车)的导游工作。其中导游顾某带领的含领队为24人的A车团队。
7月24日上午,两名导游带领团队游完景点老院子后,将游客带到张家界市区南庄坪梅尼超市购物。A车游客表示不愿意进店购物,在导游顾某的劝说下,游客同意进店。
12时17分,A车游客进入张家界南庄坪梅尼超市。几分钟后陆续有游客出来。领队于某某(男,48岁,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某居委会主任)联系导游顾某要求马上安排出发前往韶山,导游顾某未及时安排启程,因此双方发生争执。于某某于12时28分用手包推搡导游顾某一下,随后,于某打电话到张家界市旅游质监所投诉。导游顾某打电话召来朋友和少数导游与于某理论,顾某并拨打110报警。
12时47分,南庄坪派出所接110指令,派出所副所长张祥带领民警蔡荣志及一名协警一行3人立即赶到超市现场,在了解情况并查看监控(监控显示,领队于某有拿手包平推接触导游顾某身体一下的事实)后。民警认为,这个事实不构成殴打他人的行为,但行为欠妥,建议领队于某向导游顾某表示歉意即可。
14时左右,经过民警协调处理,唐山客人领队于某答应向导游顾某道歉的要求,但就道歉地点双方产生分歧。导游顾某要求领队于某在超市门口当众公开道歉,而于某只答应在旅游车上向导游顾某道歉。14时50分左右,张家界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向佐忠、邓家许、李荣弟接到投诉值班室指令后赶到超市现场,与民警一起协调处理,但双方就道歉地点仍然僵持。
15时30分左右,围观人员逐渐增加,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与民警将游客及导游顾某带到南庄坪派出所内协调处理。此时,围观人群举着写有“还导游尊严”的纸牌步行跟随旅游车一同到派出所。
16时46分左右,张家界市旅游局局长丁云勇、永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欧春霞赶到派出所会议室与先期到达的张家界市旅游局副局长周芳协调处理。17时左右,通过再次调解,领队于某向导游顾某作了道歉,导游顾某点头表示接受。道歉后,参与协调的领导要求导游顾某到派出所门口向围观的人群说明情况并请他们自行离开。而导游顾某面对围观人群说,“我是要求他(于某)当着大家公开道歉的,他在派出所向我道了歉,但我不满意”。围观人群听了导游顾某的话后立即起哄,高喊“打人者当众道歉”等口号。并扯出“严惩打人者,张家界导游雄起”等红布横幅。
19时10分左右,张家界市政府副市长梁碧赶到派出所调解现场,继续进行调解工作。21时30分左右,梁碧副市长与围观人群对话。围观人群坚持要于某到派出所大门口道歉,并限时半个小时内处理。半小时后,双方仍就道歉地点没有达成一致。围观人群开始掀派出所电动大门,人群中有人向派出所院内投掷矿泉水瓶、石块等。为防止局势失控,公安民警将行为过激人员19人强制带离现场,驱散围堵人群。
22时40左右,被驱散人群再次聚集在派出所附近。22时50分左右,张家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汪业元,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绍建等市领导先后赶到现场。永定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祥军在围观人群中进行法制宣传。而围观人群再次起哄,并高喊‘警察放人”口号。针对现场颇有失控的局面,民警再次将行为过激的5人强制带离现场,围观人群逐渐散去。
23时30分左右,张家界市、永定区领导分别与纠纷双方再次做工作,直到25日凌晨4时左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在处理此事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见证下,由领队于某向导游顾某再次道歉。顾某本人表示谅解。公安机关立即对强制带离现场的24人进行调查处理。至7月25日22时前,被强制带离的24人,对其中7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5人给予治安警告处罚,12人因情节轻微予以训诫或批评教育。(周志强)
公安机关公布事发超市门口里外的监控视频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