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慈利县长李军一审获刑12年 剥夺政治权利2年
发布: 2015-3-26 10:49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61次
3月26日上午9时许,李军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在永定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李军出庭受审。法庭当庭宣判: 被告人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人民币1954835元,美元5000元,购物卡16万元予以追缴。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军在担任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处长,慈利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5554835元、美元5000元、购物卡16万元。(周密 张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