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10年度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方案
发布: 2011-3-21 14:53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225次
2010年,是我市旅游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艰苦奋斗,努力拼搏,确保旅游实现了突破性增长目标。为更好地做好旅游宣传营销工作,调动全市上下参与张家界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积极性,拟对在2010年度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旅游工作者实施奖励。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年度:2010年度
二、奖励对象:个人
三、奖励额度:5万元/奖项,共计50万元
四、推荐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31日
五、推荐条件:
1、旅游营销事件在国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2、旅游营销事件具有独特、创新、张家界唯一等特点;
3、旅游营销事件为张家界旅游市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六、奖项设置:
1、成功利用国际知名电影大片营销张家界且产生广泛影响的;
2、成功利用文化与旅游融合,且策划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在张家界举办的;
3、第一个在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获得金奖的旅游演艺项目;
4、第一个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全国百强旅行社且全面履行协议规定义务;
5、第一个成功引进外国籍飞机直飞张家界;
6、第一个成功策划“名山名企”旅游营销合作事件,且合作企业对张家界捐赠最大;
7、第一个为全市在职导游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且让在职导游员普遍得到实惠;
8、第一个让张家界成为“最具海外影响力”入选城市的境外媒体;
9、对“张家界地貌”组织权威专家论证并认可的;
10、年度内起降张家界荷花机场旅游包机航班最多的;
11、其他对推动旅游发展贡献特别突出的。
七、奖励推荐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奖励工作,特成立2010年度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赵小明同志担任,市委常委陈初毅同志、市人大副主任罗金铭同志、副市长梁碧同志、市政协副主席袁晓天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市旅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奖励推荐日常工作。
张家界市旅游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