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看门诊可报销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发布: 2012-1-03 16:13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311次
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月1日起,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看门诊可以报销,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据了解,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应在门诊统筹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门诊统筹起付额为10元/次。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低于门诊起付额和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另悉,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中的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等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零自付的中医诊疗项目等门诊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未在选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期间因该病种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和应当由第三人和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